雷射(LASER)

    LASER 是 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 的縮寫,指藉由受激發所引發之輻射來進行光的放大作用,而雷射雕刻則是雷射應用中的一個部份,是利用電壓或電流通過光學的共振腔,經由活性的介質激發而造成一個狹窄光束,其光束可以經過反射鏡片被高度精確的聚焦於一個小點上,使得雕刻物品表面氣化或熔化,經由數個點而組合成字或圖形的標示。

雷射安全等級

  • 等級I:本質上安全,不需特別的安全措施。例如:雷射裝置被密封的雷射印表機。
  • 等級II:安全,針對可見光規定的等級。例如:功率小於1mW的可視連續雷射。
  • 等級IIIa:稍微危險,使用光學系統進行光束內觀察很危險。例如:功率1~5mW的可視連續雷射。
  • 等級IIIb:相當危險,直接觀察光束內部是危險的。例如:功率5~500mW的可視連續雷射。
  • 等級IV:非常危險,有燒傷皮膚,引發火災的危險。例如:功率大於500mW的可視連續雷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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